去年9月,汤阴县一小区车库内,时年68岁的清洁工张某某躺在车库通道处午休时,被一辆入库车辆碾压身亡。事发后,涉事司机张海巨被指控“过失致人死亡罪”,并被羁押了365天,直到今年9月30日被取保候审。
但张海巨及其亲属均认为,这只是一场意外事件,而非刑事犯罪,“车库通道是用来行车的,不是让人躺着休息的地方,死者躺着的地方完全是视觉盲区。”
今年6月,红星新闻发布《河南68岁清洁工躺小区车库通道午休被碾身亡,车主被诉过失致人死亡》报道,引发关注。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近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死者家属亦未就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内容提起上诉。法院判决认为,张海巨驾车经过车库通道,致使躺卧的被害人死亡,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其行为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被告人张海巨无罪。
张海巨亲属表示,因为此事,致使张海巨本人被错误羁押365天,家庭因此蒙受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将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关于此判决,大家是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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