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大致情况是怎样的? 现贵阳市以2018年5月发布执行的《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筑府发〔2018〕19号)为住房保障政策,目前已纳入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共计10.8万户。 2、贵阳市已投用的公共租赁住房有多少?在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有多少?分布在哪些区域?现贵阳市已建成投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9.6万套,主要分布于白云区、高新区、观山湖区、花溪区(经开区)、南明区、云岩区、乌当区,双龙经济开发区、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
目前,贵阳市在建公租房4348套,主要分布于观山湖区、南明区、花溪区、白云区、乌当区、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
3、哪些人可以在贵阳市进行公共住房租赁申请? 符合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条件中的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的群众可进行申请。贵阳市现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标准为2018年6月发布执行的《贵阳市2018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82号)。
4、应该如何申请?向哪里提交申请? 申请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须经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和公示,经各级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符合现行保障条件的纳入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5、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群众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或居住证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收入情况证明材料、现房屋证明材料(本市原非城镇户籍家庭的房屋面积由户籍所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房屋情况证明); (4)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须提供在本市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残疾证明、优抚证明等)。
6、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何优先政策?
对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复员退伍军人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辟绿色通道,即报即审即办,做到应保尽保;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家庭、企业参战人员家庭,已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范围,但未进行实物配租保障的,按程序报审后,可不参加公租房公开摇号,直接进行实物配租。
7、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几年一签?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为5年。
8、什么情况下需退还公共租赁住房? 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其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1、对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调换、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用途、破坏或擅自装修、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或者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拒不纠正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缴纳租金且不再符合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中住房困难标准的;
3、用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4、拒不配合资格复核的;
5、租赁合同期满时未申报资格审核且经核查不符合保障条件中住房困难标准的;
6、参加集资建房、购买商品房及其他方式取得私有房屋且经核查不符合保障条件中住房困难标准的;
7、应当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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