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仕勇辞职的决定
(2020年8月1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李仕勇辞去开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孙昕代理开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
决 定
(2020年8月1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孙昕为开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代理开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孙昕简历
孙昕,女,汉族,1974年3月出生,四川仁寿人,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学硕士。1995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西南大学农业推广硕士。
1993.09——1997.07西南师范大学经济地理与城乡区域规划专业学习
1997.07——2000.03贵阳市花溪区花溪镇工作,先后任党办秘书、团委书记、党办副主任、党政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0.03——2000.12花溪区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0.12——2006.12花溪区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6.12——2010.01花溪区清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其间,2009.10至2009.12参加贵阳市委组织部新加坡投融资培训班
2010.01——2011.12花溪区青岩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
2011.12——2016.07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青岩镇党委书记,其间,2011.5至2013.4兼任花溪区文化旅游投资公司董事长;2015.6取得天津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硕士学位
2016.07——2019.11 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正县级),兼任青岩镇党委书记
2019.11——2020.08 中共花溪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分管常务工作),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常务工作)
2020.08——开阳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来源 开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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