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在购房行为发生的(以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为准)18个月内办理。
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为取得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6个月以后18个月以内,逾期不再办理提取。
购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不得超过拆迁协议规定付款时间一年,如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的,可在款项付清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8个月内办理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需在取得同意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批准相关手续18个月内提出申请。 有尚未还清的住房贷款,可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12个月。 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方可提取。
来源:贵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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