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启动“黔山雷暴之‘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
当天下午,贵阳中院执行局、法警支队参加行动干警迅速列队集结,整装待命。
行动一组前往清镇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展执行行动。该案件是贵阳中院依法受理的某建设公司(国有)申请执行房开公司(民营企业)的一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金额高达1.2亿元。执行过程中,贵阳中院依法查封了该被执行人房开公司名下房屋782套。
经前期依法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名下房屋存在大量抵押,涉及拆迁安置,部分房屋已签订前期售房合同收取部分售房款,处置难度极大,牵涉面较广。同时,被执行人多次向法院表示,企业因疫情等原因陷入经营困难,但有能力、有诚意积极配合执行、主动履行欠款,一旦开展强制执行处置变卖其开发的房产,将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
行动二组前往贵阳市区威清路执行一个借款纠纷案件,标的金额约100余万元,打算对一处住房开展依法强制腾房并入户评估。经查实,被执行人覃某,在威清路鸿基都市花园拥有一套200多平米的复式商品房,系目前唯一可供执行财产,贵阳中院依法查封后在该房张贴了查封和腾房公告,准备处置该房屋偿还欠款。
被执行人覃某一直不配合执行,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近期更把法院查封的该处房屋擅自租赁给案外人,增加了执行难度。行动前,承办法官调取了小区物业资料,前往当地派出所依法调查被执行人在此居住的有关情况,与实际租住人见面谈话,取得相关单位的配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行动组到达被执行人房屋后,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释明行动内容,希望租住人配合,并协助法院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阻碍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
面临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法律威慑,租住人一改往日漫不经心的态度,表示自己不会阻碍抗拒执行,全力配合法院评估、拍卖,并当场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法院执行的情况。但由于家中物品较多,希望法院给与一定宽限期。考虑到评估、拍卖的程序和用时,承办法官同意给与租住人两个月时间自愿搬迁,并将上述情况记入笔录。随后,评估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顺利入户,开展评估工作。
截至下午4时,在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仪式当天,贵阳两级法院出动警力255人,冻结被执行人存款4444.8万元,扣划938.3万元,查封被执行人房产、土地12030.6平方米,查封、扣押车辆44台,查封、扣押其他财产4处,腾退房屋、土地5宗,搜查4处,117人次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4人被司法拘留,2人被拘传,总共发放案款5046.7万元,成功执结案件193案。
据悉,本次专项执行行动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部署,将持续到2021年春节前。全市法院将以这次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发挥执行职能,规范强制执行,善意文明执行,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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