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列政策将于2023年7月31日停止执行。
一、缴存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下同)已经结清全部个人住房贷款或仅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首套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20%。
二、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须间隔12个月以上的限制。
三、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贵安除外)。对同一套住房,职工可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追加首付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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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贵阳市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执行标准公布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2024年度贵阳市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详情如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2024年度贵阳市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各缴存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筑公积金管委字〔2023〕3号)有关规定,现将贵阳市、贵安新区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通知如下:一、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最低均不得低于5%,最高均不得高于12%,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二、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一)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9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80元。(二)根据《贵州省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公布的2022年度贵阳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8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三、各缴存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2023-2024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特此通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7月7日
来源: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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