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阳市委原副秘书长邹杰(正处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邹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毫无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摊派费用;违规插手政府服务项目采购;道德败坏;贪欲膨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个人决定将国有资金挪用给私营企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邹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和受贿犯罪,其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邹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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