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X
发表于 2020-12-11 11: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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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谈不上。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大学毕业,分配来贵州工作。我爱人在湖南工作。分居两地。因双方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工作单位住的单身宿舍。我当时月工资54元左右。双方无丁点积蓄。为了结婚。就只好发挥地域优势了,去忽悠双方亲戚朋友。在贵州时,就说在湖南已办;在湖南时,就说已在贵州举办集体婚礼。此法甚好,节约了不少的人情往来和经济支出。后果,我把此法推荐给好朋友。他们也’照此办理'。所用之法就是三十六计中的一计:瞒天过海。当然,我们那时也是没法,这也叫'穷则思变'。采用此法的前提是,双方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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