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什么不好?你混黑社会?!经查,周某、胡某等人为牟取最大化的公路旅客运输利益,在“纳雍-乐治-老凹坝”一线成立“乐治联营车队”,为垄断该条线旅客运输,向车队成员公布规约,组织车队成员到雍熙办事处山王庙“杀鸡诅咒”,要求成员发毒誓守约。期间,通过实施追逐、拦截、辱骂、随意殴打他人、持械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树立乐治联营车队“无人敢惹”的恶名和强势地位,形成了以周某、刘某、胡某、彭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为控制“纳雍-乐治-老凹坝”一线旅客运输,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禁止其他合法客运车辆在该线从事旅客运输,实施了殴打非联营驾驶员,随意围堵、冲撞、毁损非联营车辆等违法行为,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四类犯罪10起,违法行为10余起,对“纳雍-乐治-老凹坝”一线运输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该线的交通运输秩序,影响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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