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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清镇市户籍适龄儿童;(2)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3)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需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
(1)清镇市辖区内小学毕业学生(非清镇市户籍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2)清镇市户籍在清镇市外就读且家长有意愿返回户籍地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学生。(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
(1)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清镇市户籍残疾儿童(不含肢体残疾),清镇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入学安置。(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安置服务范围内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校不能歧视残疾儿童少年,不能拒收残疾儿童少年。对肢体重度残疾的儿童,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开展送教上门工作。按小区配建学校政策规定执行,未按要求配建学校的,由房开企业安置小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扫码关注【贵阳通】微信公众号,在聊天框发送【入学】,进入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幼升小、小升初的网上入学登记、部分学校招生简章、贵阳各区(县、市)的义务教育入学网上登记指南、幼升小/小升初报名登记时间表、有关升学报名登记的官方文件和疑难解答等资讯; 在聊天框发送【划片】,即可查看2022年贵阳市义务教育学区划片范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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