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简章 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6年,为公立事业全额拨款单位,承担着清镇市30多万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工作,是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 2016年分别获得省级、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殊荣;2017年6月,获全国首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示范中医馆”称号;2018年6月,荣获“母婴友好医院”称号;2019年3月加挂了“贵阳市妇幼保健院清镇分院”、“贵阳市市管专家工作站”;2020年12月获评“全国样板妇孺国医。 根据工作需要,清镇市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录用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6名。招聘岗位详见《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职业素养好; 3.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服务工作意识强,根据工作指令随喊随到;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泄密事件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投递简历 符合条件人员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等证件扫描件投递至邮箱:zhaopin2026@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咨询电话:18786754903。
五、面试 根据简历投递情况,完成资格初审后,即时安排面试应聘人员。面试工作由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察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参照清镇市妇幼保健院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此简章长期有效,招满为止。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本科学历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人员可通过医院绿色通道进入。其他未尽事宜由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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