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白云区实际,制定了《白云区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现就随迁子女入学后续工作通告如下:
在白云区居住并持有白云区公安部门颁发的贵州省居住证(有效期内)的非白云区户籍人员适龄子女,按照贵阳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于2023年7月1日前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新生入学登记,符合登记条件并申请公办学位,且于2023年7月10日~7月21日(工作日期间)按照要求提供印证资料到所属乡镇中心校、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
根据“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务工合同、社保、工商营业执照为积分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情况有序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一)第一批次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8月4日、5日,根据《白云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通知》精神,根据白云区招生计划,结合公办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及随迁子女积分情况,已完成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入学的报到注册工作(本部分称为“第一批次”)。
已派位的随迁子女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派位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派位资格。
(二)第二批次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根据招生工作实际,白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应于8月5日结束,为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更好解决群众入学问题,白云区千方百计挖掘学位资源,用于解决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且审核通过但积分未达到第一批次的随迁子女。(本部分称为“第二批次”)
1.8月8日8:30-17:00在各乡镇(街道)中心校(教办)查看分派名单;
2.8月9日9:00-17:00在各乡镇(街道)中心校(教办)领取入学通知;
3.8月10日9:00-17:00凭入学通知、户籍资料等到分派的学校报到注册。
已派位的随迁子女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派位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派位资格。
(三)第三批次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已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未按时审核经补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本部分称为“第三批次”)
1.8月11日12:00前,在各乡镇(街道)中心校(教办)进行补审核;
2.8月12日14:00-17:00到各乡镇(街道)中心校(教办)查看补审核结果及分派名单、领取入学通知;
3.8月13日9:00--17:00凭入学通知、户籍资料等到分派的学校报到注册。
已派位的随迁子女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派位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派位资格。
(四)白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手续办理由原定8月5日,延长截止时间至8月13日17:00。后续将进入开学准备工作阶段。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白云区于8月8日-13日在各乡镇街道相应公布地点设立服务点(详见附件),接受群众咨询。在此期间设立区级服务点在白云区第一小学,地址是白云区育才路76号。
特此通告
白云区教育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