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给我介绍了一个男的,让我直接搬过去他那里,是以为我没有房子住吗?

 
迪恩(DEAN) 发表于 2021-4-7 13:53: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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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开始 发表于 2021-4-7 14:08: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仪式有不有都无所谓,但必须接受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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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的美好 发表于 2021-4-7 14:24: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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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一沙鸥 发表于 2021-4-7 15:22: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所以,果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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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S 发表于 2021-4-7 15:45: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
啊哈哈哈哈,太直接了这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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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菊 发表于 2021-4-7 16:14: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
重生 发表于 2021-4-7 10:06
是的,我现在没有什么压力,带好我女儿就行了,再重新组建家庭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

是的,连孩子都不能接受的人。时间长了对你也不会怎么样!!我是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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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雨 发表于 2021-4-7 16:19: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
直接拉黑,没必要再继续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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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123456 发表于 2021-4-7 16:4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那就不来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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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雨 发表于 2021-4-7 17:59: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
我也觉得,再婚也要认真对待,不然不配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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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解放 发表于 2021-4-7 18:35: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别的可以接受,但不能接受女儿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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