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城乡医保,困难群体享受的资助参保政策有哪些?

2021-10-9 10:42| 发布者: 甲秀君| 查看: 80| 评论: 0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9月底至2022年3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据了解,随着消费价格指数自然增长、新医药新技术的广泛运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各级政府补助总计提高到不低于580元,在总的筹资中,政府补助占比较高。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后,将采用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辅的征缴方式。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9月底至2022年3月31日。错过集中征缴期的参保群众,除低保对象等动态参保群众外,其他人群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900元,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022年居民医保将继续实施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政策要求,延续上年度做法继续给予定额资助,320元中个人只缴纳180元,政府资助14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政府资助标准,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分别增加20元、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40元和60元。



困难群体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为帮助低收入或家庭困难群众参保,并持续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通知》规定,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个人应缴部分,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


1.全额资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视同特困人员管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以及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这些群体个人应缴部分都由资助参保资金承担


2.定额资助对象主要包括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40元)、低保对象(资助标准为不低于140元)、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资助标准为不低于60元)


《通知》还规定,以上资助对象以外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其资助标准由各地根据中央和省的政策文件结合实际进行明确。另外,对多重身份属性人员,按就高且不重复享受待遇的原则进行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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