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督〔2021〕4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七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函〔2021〕81号)、《中共册亨县委 册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册亨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册党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册亨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278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职位 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共278名。具体招聘单位和职位详见《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6月23日及以前出生、1986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2.工作任职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6月24日9:00至2022年6月30日17:00期间,登录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网上报名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名信息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报名是否成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9:00后在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公布报名人数。报考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报名,避免造成最后一天报名人数多、网络拥挤错过报名时间。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9:00至2022年7月1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通过”确认,并说明理由;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码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22年6月30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因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2年7月1日17:00前自行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网上资格初审于7月1日17:00前完成。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6月24日9:00至7月1日17:00期间登录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4日9:00期间,登录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1:2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15日9:00-11:30(星期五) 2.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公布。 注: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公布。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资格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从递补资格复审开始算起,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 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对不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实不全的,取消资格;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报名的,报名信息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若出现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二)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三)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职位统计。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示。 九、体检 招聘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体检复查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及复查体检所需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考察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执行。在考察中,经考察审定有不符合《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简章》和有关规定的,考察结论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未接到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册亨县教育局组织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根据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按招聘职位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视为试用期考察不合格。 (三)聘用待遇及政策保障 本次招聘的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后基本工资的70%和津补贴的70%按月计发,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按《册亨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由县级财政承担。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册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实施,各环节具体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详见(附件4),若考试前国家、省、州、县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二)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含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均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发布,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关注未阅知招聘相关信息及公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9-4210426(册亨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0859-4211713(册亨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859-4214278(册亨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职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2.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 3.诚信报考承诺书(点击下载) 4.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gzch.gov.cn/zwgk/zwgk_x/jcxxgk/qsydwkl/202206/t20220615_74919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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